2023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资金发放方案
2024-01-11 10:16:5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李娟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4624

根据湘农发【2022】85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《湖南省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工作方案》和湘农发【2023】79号的补充通知。为进一步落实养殖场动物防疫主体责任,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机制改革,通过采取“自主申报、线上审核、“先打后补”的方式进行补助。2023年我县有81户申请了“先打后补”,有61户达到补助标准,补助内容如下:

一、补助对象:

1、猪年出栏500头以上、牛年出栏100头以上、羊年出栏100头以上、禽年出笼15000羽以上。

2、实行自主免疫的规模养殖场按《湘农发【2022】85号》文件要求在牧运通APP上填报免疫资料,疫苗采购合同、销售单、疫苗采购发票等相应佐证材料,且免疫抗体合格。

3、养殖户需自行采样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五楼兽医实验室进行检测,检测合格的由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,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牧运通APP上传抗体检测报告。

二、补助标准:

1、猪1.5元/头、禽0.1元/羽、牛3元/头、羊1.5元/头的标准执行,种畜禽按其存栏数的2倍数量补助。

2、补助头(条、只、羽数),检疫出栏数由湖南省牧运通系统自动核算补助,种畜禽存栏数由各乡镇、街道动物防疫站进场入户核查,填写好种畜禽核查数并由场主、动物防疫站、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认可。

3、免疫补助病种为:高致病性禽流感、猪口蹄疫、牛羊口蹄疫。

4、实施时间: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。      

三、补助方式:

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7天,公示无异议后经“一卡通”发放。

附件:

2023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疫苗补助资金申请表.xlsx

责编:李娟

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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